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
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
(第13批年9月2日)
序号:1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浑江区八道江区河口村长岗9社一采石场将生产废水排入附近河道;
二是该村一塑料厂夜间向河道排放生产废水;
三是该村龙泉山庄在耕地上建房,破坏生态环境;四是该村龙泉山庄西侧有一收地沟油的商家,环境恶劣,异味严重扰民。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水、生态、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长岗9社没有采石场,现场没有生产废水外排。
第二个问题:经查,长岗村十一社企家塑料厂建于年5月,无环评审批手续,年8月停产,对厂区周围进行检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迹象。
第三个问题:经查,龙泉山庄高某某在耕地上建彩钢房,违法占地.85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没有土地合法手续。
第四个问题:经查,位于长岗村的地沟油加工厂没有环保及其他相关手续,现正处于建设中,未对周边造成污染。现场检查发现,收购的装油桶在厂区内随意露天堆放,加工设备简陋,车间未封闭。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三个问题:白山市国土局浑江分局8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三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如当事人未履行决定,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个问题:该地沟油加工厂属非法加工餐厨垃圾油,已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
问责情况:无
序号:2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二道江区鸭园镇头道沟村附近、通化县光华镇朝阳林场、通化县光华镇周边等三个区域均有天然林木被盗伐的现象,还有一些有证伐树者超额砍伐。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群众反映天然林木被盗伐的地点隶属通化市二道江区和通化县管辖范围。分别为二道江区鸭园镇头道沟村、通化县朝阳林场、通化县光华镇周边,盗伐现象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有证超额采伐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二道江森林公安大队、通化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分别对三处盗伐立案,现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问责情况:约谈2人。
序号:3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前一是龙潭区泡子沿街道老邮局对面的吉林金禹化工厂,以废硫酸为原料生产工业氯化铝,将工业垃圾废物掩埋在工厂院内;经多次向吉林市环保局举报后,该化工厂于8月20日将年至年期间掩埋的所有工业垃圾全部挖出,转移到龙潭区妖五村内山坡上该化工厂第二厂附近;龙潭区环保局于8月22日到工业垃圾堆放处第二厂附近进行了取样,同时要求第二厂停产,但掩埋的工业垃圾始终未处理,现位于老邮局对面的第一厂仍在生产,举报人要求吉林金禹化工厂第一厂停产整改。二是8月21日上午,9名环保志愿者到龙潭区环保局举报吉林金禹化工厂工业垃圾掩埋问题,该局李某某队长没有接收志愿者的举报材料;8月21日下午,龙潭区环保局副局长王某接待了环保志愿者,告知志愿者该化工厂的排放物属于生活氯化铝可以掩埋;举报人指出其举报的是工业氯化铝掩埋问题,并不是生活氯化铝掩埋问题,龙潭区环保局王某和李某某不作为。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土壤、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第一厂、第二厂分别为吉林市金禹化工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金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工艺采用铝矾土与盐酸反应生成聚合氯化铝,废弃物主要成分是无机盐。依《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定,无机盐属一般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年、年企业已将生产原料由铝矾土改为浓度28%成品氯化铝,稀释后直接成为产品,不再产生无机盐类固体废物。
第一个问题:经查,两家化工企业在两个所属厂区内分别掩埋固体废物50吨、20吨。年8月,吉林市龙潭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两厂限期清除并恢复原状,并分别处罚款。两家企业已按环保部门要求,将固体废物移交有资质处置单位,剩余部分积存在厂区防渗物料池中,将陆续按固废处理要求处理。8月10日至18日,龙潭区环保局先后3次委托吉林市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金禹、金通化工厂固体废物和渗出水水质进行检测,结果均未检出重金属。经对厂区土壤检测,未有污染。
第二个问题:经查,龙潭区环保局王某和环境保护监察大队李某某在受理信访举报过程中依法履职,不存在不作为行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两企业利用渗坑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规定,已分别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经龙潭区环保局对金禹、金通化工现场复查,两企业已将掩埋固体废物全部清出,储存在防渗物料池中,陆续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掩埋固废场地已平整。
龙潭区环保局责成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风险评估,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问题整改。
问责情况:无
序号:4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龙潭区龙潭乡龙兴村周边有多家化工厂排放的污水对该村的耕地和农作物造成污染,其中戴氏化工厂的污染问题最为严重,该厂将碱、酚、苯遗留的残渣埋在地下,经过多年沉淀,产生酱油色污水,目前与此处的地下水混流,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另外,龙兴村村口的吉林省医疗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焚烧医疗垃圾和化学残留物过程中排放大量粉尘和烟雾,存在空气污染问题;二是将未处理过的垃圾直接倾倒在掩埋坑内,防渗膜达不到标准,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三是龙潭区和龙潭乡都告诉该村村民不许上访和联系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人认为当地政府不作为。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土壤、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龙潭区承德街道龙兴村周边,有3家化工厂,其中吉林市龙潭区吉星化工厂、吉林市昆仑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已停产数年,不存在排放污水污染耕地和农作物情况。戴氏化工厂现场有酱油色污水渗出,但进行了收集处理,现场有专人值守。吉林市龙潭区环保局聘请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大砬子村戴氏化工周边地下水、土壤取样并检测,编制了《承德街道大砬子村三队废弃化工厂场地环境调查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报告》,测定污染面积平方米,污染深度3.5米,确定了深褐色的水主要污染特征因子色度、pH、COD,未检出苯酚类物质。根据《风险评估报告》污染情况分析,不存在地下水混流造成污染的情况。
第二个问题:年至年,吉林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有组织监测4次,监测结果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厂界无组织监测5次,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四社、五社、六社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次,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企业对接收的危险废物根据特性进行分类填埋处理。根据一期填埋场建设期间监理工程平行检验记录显示:一期填埋场HDPE2.0mm主膜安装质量验收合格;一、二级边坡及HDPE2.0主膜膜上复合土工排水网格安装质量验收合格;g/㎡土工膜铺设安装质量验收合格;HDPE1.0mm底膜安装质量验收合格;二级边坡HDPE1.0mm底膜安装质量验收合格,防渗膜达到工程设计要求。企业对一期填埋场地下水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第三个问题:吉林市环保局、龙潭区政府于8月14日和18日分别在龙兴村村委会召集四、五社村民,就村民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逐一进行了答复。8月18日,承德街道工作人员深入龙兴村四、五社村民家中解释说明监测数据来源、监测标准、监测地点及相关企业技术工艺、环保设施运行等相关情况,告知村民信访程序和反映问题渠道,通过合法程序表达诉求,包括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没有阻止村民上访和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年6月,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编制了《环境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方案》,8月29日将组织专家评审,着手开展修复工作,年11月完成修复验收工作。
第二个问题:龙潭区环保局责成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按要求处理危险废物,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吉林市环保局将加大日常监督性监测频次,同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问责情况:无
序号:5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二道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蘑菇沟垃圾场,存在空气污染问题。年8月22日,长春日报第2版报道,长春市市容环卫局针对蘑菇沟垃圾场的氨气、硫化氢、臭气等浓度进行检测,结果是符合排放标准;举报人认为检测结果不真实,避重就轻,要求重新调查此事。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菇沟垃圾场于年12月、年4月、7月,先后3次委托监测单位对场区边界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氨气监测最高值为0.24mg/m3低于1.5mg/m3的国家排放标准;硫化氢监测最高值为0.01mg/m3低于0.06mg/m3的国家排放标准;臭气浓度监测最高值为18低于20的国家排放标准;甲硫醇监测最高值为0.Lmg/m3低于0.mg/m3的国家排放标准,即场界处氨气、硫化氢、甲硫醇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以上三次环境监测所委托的监测单位为长春市厚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简称CMA资质,证书编号070064U),该公司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可以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监测时是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进行采样、测试和出具报告的,该过程完全独立于委托单位进行,可以保证所出具的监测结果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6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举报人一周前曾拨打督察组热线电话举报蘑菇沟垃圾场存在污染的问题,次日味道就减轻了很多,据了解是该垃圾场洒了一些掩盖臭味的东西并对垃圾进行遮盖,之后产生一种带有甜味的混合气体,仍然刺激嗓子;8月23日早上5点多下雨后,该垃圾场的臭味再次挥发出来,举报人要求督察组督促当地政府彻底解决该垃圾场的污染问题。
二是玫瑰谷小区东侧建筑垃圾成山,无人清理。三是该小区3号门到5号门对面山地里的树木被人毁坏种地。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该信访与号等重复信访案件反映问题类同,调查处理相关信息已公布。
为有效控制垃圾异味扩散,蘑菇沟垃圾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垃圾场进行消杀除味。根据除臭剂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除臭剂无毒性、无刺激性、不具有甜味,该问题不属实。
由于历史原因,该场渗滤液积存量较多,导致裸露水面较大,经过详细咨询环评、大气污染、气象等方面的专家,不排除在特殊天气条件下,受到地形、气候和风向等特殊因素的影响,垃圾场的异味对周边区域产生偶发性影响。
第二个问题:年8月25日,经净月区净月街道现场调查确认,玫瑰谷小区东侧存在偷倒建筑垃圾问题。
第三个问题:玫瑰谷小区3号门到5号门对面的山地,原属于净月街道净月潭村杨家沟居民点,已被征收。原有房屋征收时已被拆除,原房前屋后有少量散生树木,未计入林业资源档案。周边居民利用该地块种植蔬菜,但未对树木进行砍伐。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一是责成蘑菇沟垃圾填埋场加大消杀除臭力度,控制异味。二是实施场内渗滤液储存池加设浮动盖工程,力争2个月内完成。三是启动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项目建设,争取3年左右的时间彻底解决积存的渗滤液,消除渗滤液气味污染。四是加快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垃圾场沼气发电项目建设,年底前建成并投产使用。
第二个问题:净月区净月街道办事处于年8月28日完成了小区东侧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
第三个问题:净月区净月街道办事处于年8月27日对小区对面的山地种植蔬菜行为进行了清理。
问责情况:
约谈1人,通报1人。
序号:7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洮南市洮府乡永盛村西南交耕地内自年至今,堆积大量废弃化学材料和重金属(铁合金厂和皮革厂在此堆放),已造成周边近10垧地的庄稼枯萎。该处目前已暂时使用表层土进行了填埋,举报人担心长期堆放对地下饮用水有影响。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重金属、土壤、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距洮府乡永胜村西米处有一个永胜砖厂长期取土形成的坑塘,面积约6万平方米,不属于耕地。洮南永晟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据洮南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利用洮府乡永胜村砖厂南侧取土坑的决定》,将坑塘用作了洮南市铁合金厂和皮革厂原址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的阻隔填埋场,用于堆存修复完毕的土壤。
年10月,洮南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洮南市永晟公司对铁合金和皮革厂的原址场地进行土壤治理修复,修复后的土壤全部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要求,用作永胜砖厂的坑塘填埋土。现场未发现信访反映的“大量废弃化学材料和重金属堆积,造成周边近10垧地庄稼枯萎”的情况。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填埋坑塘过程中完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技术处理,其中,按照水位走向设置了两眼监测井,委托上海实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分别对该场所的纳入修复完毕的土壤、周围土壤、地下水进行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永晟公司加强了填埋区后期管理,对该区域的地下水定期监测。
问责情况:无
序号:8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舒兰市吉舒办事处高台村4社的风化岩山被村支书丛某某非法开采,造成水土流失。
二是高台村的三等地都是荒山地被村支书丛某某和原土地所所长陈某某卖给他人挖土,造成水土流失。
三是吉舒街二马路路头有人用建筑垃圾回填河堤。
四是吉舒镇吉舒矿物局下游的河段河水污染严重,河底都是绿色。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高台村四社原老山头砂石场,年开始对外承包经营,权属为村集体,0年停止经营。年高台村利用吉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方回填了该砂石场。目前该风化岩山长满蒿草,山顶承包给村民牛某某种植果树,不存在非法开采,造成水土流失现象,信访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信访反映的高台村地块为荒地,不是三等地,占地面积1.2公顷,目前承包者是本村村民王某某。由于该块荒地坡度较大,无法耕种,年4月王某某自行将土地平整改良,将该地块约平方米的土方撤走,由市棚改办无偿运走,用于吉舒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第三个问题:吉舒街二马路路头前方有一个大坑,距离河堤约50米远,目前只有部分残土,没有垃圾。吉舒街道环卫处在此处设有不许倾倒垃圾标识。
第四个问题:经查,二道河上游没有工业污染企业,不存在企业排污污染河道的问题。吉舒街道是原舒兰矿务局所在地,因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街内生活污水排入河道,水质富营养化,水底长有绿色青苔,呈绿色。
年6月,舒兰市政府启动吉舒街道二道河过境段防洪工程和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雨污分离管网和亲水绿化带。目前,已经启动二道河沿河两岸的征地拆迁,测绘普查已经全部完毕。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二个问题:吉舒街道办要求当事人立即对平整完的土地回填腐植土改良土壤,达到耕种标准。
第四个问题:舒兰市政府决定建设吉舒镇宏兴污水处理厂,已于年8月5日开工建设,年末建成投运。污水截流管线工程已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污水管线建成后,吉舒镇内所有污水均可通过管网进入宏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解决吉舒街道段二道河水质问题。
问责情况:无
序号:9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梨树县林海镇西北方向5公里处,春立(丽)化工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和废水,污染周边空气和地下水;该状况已持续10年。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梨树县春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工艺采用双效蒸发技术处理生产废水,配备4台双效蒸发污水处理器,生产废水转化为蒸汽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排放环节,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迹象。
锅炉配套建有喷淋脱硫除尘设施,年5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锅炉排放的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年8月25日,梨树县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西、北两个方向的饮用水井及村屯居民家里的水井进行采样,水样监测结果符合饮用水标准。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0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九台区九郊乡杨木村8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年土地调整后,上任村书记白某某与其弟弟非法侵占山上5、6垧土地并变卖,现在上述土地上有1家碳素厂、2家拌料厂(商混水泥)、1家沥青拌合厂、宏宇化工厂和西营城镇便电所,上述工厂和存在噪声严重扰民问题;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上述工厂改为夜间生产。二是白某某侵占8社多户村民共计10多垧基本农田用于存放沙子,扬尘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噪声、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非法侵占土地”是由九台区九郊乡杨木村村委会承包给四家企业(分五个厂),面积.7平方米,九郊办事处与村民签订了土地补偿协议,不存在侵占问题。
经现场核查,信访反映地有6家企业,其中3家停产,3家在产。经九台区环境监测站检测,在产的三家企业噪声不超标。不存在自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上述工厂改为夜间生产的情况。
第二个问题:经实地勘查,该场地约4亩,是废弃坑塘,属集体用地,不是基本农田。未发现有信访反映“现场有沙子堆存,扬尘污染”的现象。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1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曾于8月11日拨打督察组热线举报小区东侧米有一条火车道存在噪声扰民一事,尤其是火车鸣笛声扰民尤为严重;近日,“长春环保”北京那个医院治疗白癜风比较好白斑和白殿疯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