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依法履行人大常委会法定职责,7月19日,昂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委员25人,因事因病请假9人,实到人数16人,参会人数符合法定要求。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顿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朗旺堆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司昆强,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昂仁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通过了县人民法院院长米玛旦增提请的《关于免去彭兆红等6名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请示》和《关于提请任命米玛罗布等5名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请示》,通过了昂仁县人民政府县长普布多吉提请的《关于边加等2名同志的任职议案》。随后新任命的同志向宪法宣誓,并做了任职表态发言,会议对新任命同志发放了任命书,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会议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司昆强所做的《昂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年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与会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了关心和支持政府工作,促使政府工作,围绕报告、结合实际,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
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向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朗旺堆强调:一是要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新任命的同志要正确树立依法行政、司法为民的意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要严格遵守宪法规定,“谁任命、受谁的监督”原则,正确认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环境意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好环保法律知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保,投身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县环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执法力度。四是要自觉做到勤政廉明,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
撰稿人:旦巴次仁
审稿人:卓玛普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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