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财政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二十三

财政部

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近日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适当倾斜,各省在分配资金时结合实际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切实保障好这些地区脱贫攻坚资金需要,尽可能减少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省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研究制定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政策。具体政策措施由省级扶贫、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一是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卖难”问题。二是强化就业支持,适当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组织稳定贫困人口就业岗位。三是按现有支持渠道及时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   《通知》强调,认真对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管理制度从严管理资金,确保资金精准使用。省级要指导市县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明确流程、标准和监督等要求,突出绩效导向,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通知》还对加快资金分配拨付、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保障年度扶贫项目实施等提出了工作要求。

天津监管局:全力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

天津监管局认真贯彻刘昆部长在五部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实施下沉监管,在“快、惠、聚、效、促”五字上下功夫,积极推动,全力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力促政策在天津市取得实效,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立足于“快”,提高银行响应速度。天津监管局第一时间对9家全国性银行在津分支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贯,主动对接,下沉服务。截至年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等8家银行对名单内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2笔,金额17.45亿元。其中,向第一批名单内7户企业发放贷款18笔,金额11.70亿元;向第二批名单内3户企业发放贷款4笔,金额5.75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资金支持力度最大,累计向6户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8.60亿元,占全部贷款发放比例49%。企业类型覆盖防护用品生产、医药用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与生活垃圾处理。着眼于“惠”,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监管工作中,注重点对点沟通与周报跟踪相结合,持续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chaihue.com/chgj/536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