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市院关于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和昂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公共利益,确保不受非法侵害。
9月25日,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洛桑坚增带队的检查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县城内的各大超市、小商铺、诊所、大药房等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污染物质、疫病疫情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药品,同时对大小商铺的仓库进行了安全检查,详细询问了食品药品运输、储藏、包装、贮存等环节中的相关情况,并从公益诉讼工作内容、范围、职责等角度适当教育和宣传了相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
此次安全检查共派出警力3人次,检察大小商铺14家,诊所2家,大药房1家。整个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和问题产品。
撰稿:边索
审核:洛桑坚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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