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先后就疫情期间购药、用餐相关事宜
发布最新消息
疫情期间购买这些药物需实名登记
29日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最新通知,《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已制定“出炉”,即日起,购买感冒清热颗粒、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小柴胡颗粒(片)等药物,需实名登记。
为落实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监测作用,提高监测的科学性、靶向性,提高登记报告的“准确率、及时率和覆盖率”,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部分专家,对原制定的《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进行优化,制定了《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据了解,即日起,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时,须在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实名登记上报。
各地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在其营业场所显眼位置张贴《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并将企业信息登记报告执行情况作为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确保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落实到位。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二、化学药
防疫就餐贴士请牢记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市民发出防疫就餐贴士——
◎不管是堂食还是打包,在疫情期间,服务人员,就餐者和外卖配送员都要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等自身防护措施。
◎就坐前,确认桌椅已经进行清洁消毒。
◎无论是包房还是大堂,用餐过程中,都需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辅以机械通风。
◎使用公筷公勺,防止交叉污染。
◎同桌就餐者之间,尽量避免面对面;避免和陌生食客拼桌。
◎不要食用野生动物(野味),肉蛋要充分煮熟后食用。
◎多回家吃饭或打包,尽量减少堂食就餐。
◎尽量缩短就餐时间,避免在餐馆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牌,打麻将等。
◎清淡饮食,不要暴饮暴食。
编辑
周艳梅责编
张秀丽
综合来源
广州日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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