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部署,即日起至10月20日,全市零售药店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记者今天去了解过。
在桂城的这家药店,记者见到原本摆放抗病毒口服液、小柴胡颗粒等药品的货架已经空空如也。有专程过来买“小柴胡”的市民虽然“扑空”,但表示理解和支持。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部署,即日起至10月20日,全市零售药店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包括风寒感冒颗粒、维C银翘片、板蓝根等20种中成药,以及阿咖酚散、布洛芬等17种化学药。记者走访了几家药店,看到这37种禁售药品均已下架。
记者:邹颖敏
编辑:陆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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