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成小珍通讯员穗市监)记者9月30日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经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10月1日至10月20日,全市零售药店将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据悉,暂时停止销售的药品涉及37种中成药、化学药,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据介绍,针对当前国内多个省市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防疫形势复杂严峻,又恰值国庆长假和第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举办,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反弹风险,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发布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以进一步规范药品管理。
《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
(一)中成药
1风寒感冒颗粒
2(复方)感冒灵(所有口服剂型)
3感冒清热颗粒
4感通片
5连花清瘟胶囊(颗粒)
6四季感冒片
7小柴胡颗粒(片)
8金花清感胶囊
9疏风解毒胶囊(颗粒)
10双黄连(所有口服剂型)
11抗病毒口服液
12清开灵(所有口服剂型)
13蓝芩口服液
14维C银翘片
15复方银翘氨敏胶囊
16痰热清胶囊
17克感利咽口服液
18(复方)板蓝根(所有口服剂型)
19羚羊角胶囊
20羚羊清肺颗粒
(二)化学药
1阿咖酚散
2安乃近片
3氨酚咖那敏片
4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5氨咖黄敏胶囊
6氨麻美敏片
7布洛芬(所有口服剂型)
8酚咖片
9酚麻美敏片
10复方氨酚肾素片
11复方氨酚烷胺片(胶囊)
12复方氨酚溴敏胶囊
1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所有口服剂型)
14氯芬黄敏片
15磷酸奥司他韦(所有口服剂型)
16利巴韦林(所有口服剂型)
17盐酸吗啉胍片
(注:以上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
信息时报从10月1日至10月20日,全市零售药店将禁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内药品。1/enpproperty-->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