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NMPA修订小柴胡制剂药品说明书

12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小柴胡制剂药品说明书的公告》,决定对小柴胡制剂〔包括小柴胡颗粒、小柴胡胶囊、小柴胡汤丸、小柴胡汤丸(浓缩丸)、小柴胡片、小柴胡泡腾片〕说明书中的、和项进行统一修订。

小柴胡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项应当包括: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部不适、腹泻、皮疹、瘙痒、潮红、多汗、头晕、嗜睡、胸部不适、过敏反应、心悸等。

项应当包括: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项应当包括: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风寒表证者不宜使用;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医院就诊;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医院就诊;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NMPA-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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